石国鹏讲美国建国史
制宪会议
1787年,乔治·华盛顿再次出山,出席制宪会议主席,与各个州与会的代表一起商讨美国第一部宪法。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的构想,美国第一次尝试。
当时,并不是所有的州都想成立联邦。华盛顿必须团结所有的州,成立联邦,于是就有了很多妥协。
第一部宪法是打出来的,各个州的矛盾由来已久,各个州的代表激烈辩论,甚至要动手。
华盛顿创造性地提出了商讨的规则:所有人发言时,都跟主席(华盛顿自己)说,观点对立的两人不直接对话,这样主席作为中间人的身份,调解员的身份,缓和了矛盾,观点对立的两人打不起来。
所有表决过的决议,都可以被推翻,重新表决。因为总有州想要推出制宪会议,单干。能够推翻决议,就给当时弱势的州以之后翻案的机会。如果当时所有的
1787年,为了让美国能够顺利成立联邦,第一次制宪会议有三个妥协:
- 关于州权和联邦权
- 杰斐逊是州权主义者;
- 议会掌握立法权。议会名额如何分配?按人口分,小州不同意;安议会有两院,参议院与众议院。
- 奴隶制的存废
- 废?南方各州不同意,立马就走
- 存?他们的投票权?如果给他们投票权,北方各州不同意。
- 结果:
- 黑人有3/5的投票权。
- 人权
- 1791年宪法修正案才加入了人权的阐述。因为1787年时,与会的各州代表最关注州权与联邦权的关系。
立法
国会,分参众两院。国会可以立法Act->Bill。总统可以否决Bill。Bill被否决后,国会可以再以超过2/3同意的投票结果再次提起立法请求。如果总统再否决,国会可以弹劾总统。
行政
总统。有军权。外交权。
总统怎么选?
人民以州为单位选出选举人(选举人票是本州的众议院名额加上参议院名额),选举人再投票。
但是选举人票是胜者通吃制(美国只有2个州的选举人票是按照选民投票分配选举人票的)。这样会导致总统并不一定是最多的选民选出的。这样的情况在美国发生过4次。除川普外,还有小布什,2000年。
2000年,戈尔和小布什。阿尔及利亚州,用了打孔机。2000年格尔发布了败选声明,尊重游戏规则。(查一下他的败选声明)
司法
法官,总统提名最高法法官,9位,但不可以罢免法官。这样保证了法官的独立性。法官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离开职位,一是自己病重离职,二是自己犯罪。
19世纪初期,马歇尔大法官努力,将司法权提升到与立法,行政相同的地位。